建筑物倒塌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但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质量不合格,有的是年久失修,有的是业主擅自改变承重结构,不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倒塌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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