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这些情形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股东都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这些情形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股东都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 法 律 规 定 】 股 东 能 提 起 解 散 公 司 诉 讼 的 情 形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能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
2. 损害公司权益的;
3. 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开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5. 公司未弥补的债务,且该债务未到期;
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解散的;
7.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公司情形。
因此,股东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可以通过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股东在提起诉讼前需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这些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损害公司权益、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未按期召开股东会会议或开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未弥补的债务且该债务未到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解散,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公司情形。股东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可以通过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