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流程中,对于购房合同欺诈行为的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刻意隐瞒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或是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有意对所销售的房产曾经进行过抵押的事实进行掩盖;
最后,故意隐藏所出售的房产已被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真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陷入错误认知而采取的故意行为。当当事人因为他人的故意误导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并做出了相应的决策时,便构成了因受到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