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判决后,不还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或者由法官移送执行员执行。胜诉判决的效力意味着阶段性的胜诉,但仍需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局限性。如果对方愿意还款,但不能一次性付清,建议在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一方面保证执行,另一方面解决时效问题。同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供被告人的财产线索。
没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没借条债务人不还钱处理方式如下: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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