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缔交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若缔约国在条约中有司法协助义务,如追究犯罪嫌疑人财产,那是可以查到的。但从国外大多数银行的保密规则约定(外国银行比较独立),大多数从银行的信誉出发,是不允许查证的。
法院能否查封预售款账户
被执行人的账户是预收款的话也是可以查封的。
在民事执行中,法院只能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而协助执行人的义务是根据法院裁定的要求协助法院执行,对于归协助执行人所有的帐户或帐户中的资金,法院不可以进行冻结。
但是,如果协助执行人违反法院协助执行规定的,如果是个人,则可以予以罚款的民事制裁。如果是单位的,则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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