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二、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东公司设立工商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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