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电动车充电新规范
时间:2023-07-22 17:33:10 3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6月21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

电动车充电桩物业有权安装吗

一、电动车充电桩物业有权安装吗

1、电动车充电桩物业无权安装的,住宅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并且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2、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八条

开展充电责任保险工作。

加快制定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责任保险工作相关规定。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由生产(制造)厂商购买产品责任保险,并按“谁拥有,谁投保”的原则购买充电安全责任保险。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业务的企业必须为自身经营的充电设备购买安全责任保险。鼓励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或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为个人用户购买充电安全责任保险。

第九条

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

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居民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的消防与电气等安全设计要求。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电动车充电桩安装要求有哪些

1、充电桩的选址原则,在规划充电场站时场地的选择;

2、要确保车辆的密集度够高,这样才能保障充电桩的利用率;

3、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电动车充电桩不应该安装在地势低洼和容易积水的场所。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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