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领取凭证办理。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
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办理。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临时身份证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3、《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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