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订金能退。购买车辆时,已交付订金,但因个人原因不想购买了的,是可以申请退还订金的,车行根据申请也应当退还买主的订金。在民法中,合同双方约定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但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可以退回。
一、订金有什么含义
订金有以下含义: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属于预付款性质,此处的订金可以要求退还,起不到担保作用;
2、如果在被收取订金但是并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可要求收款方退还订金,平时在签订一些协议的时候应认清此处的含义,条例规定其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包括:
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当事人对订金的约定却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法律后果不同。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债务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包括: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综上所述,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怎样可以避开定金陷阱
避免定金陷阱的方法有:
1、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
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4、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订金和定金是否可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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