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明,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或住宿登记证明。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不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2、受理岗,考试岗分别管理预约,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或者申请两种以上准驾车型,其中之一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要分别预约,考试科目三;
3、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进行考试。
办理程序
填表,拍照,体检,复印,受理,缴费,培训,考试预约和考试合格,复核,领证。注:其中培训流程需到驾校参加,由驾校安排。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测试合格后办理:即办
责任处室
交警支队车管所
联系电话
应志总8862950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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