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住宅装饰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装修前的设计,并约定由乙方为其负责甲方家庭装修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料)。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委托设计的住宅地点:
二、总装饰建筑面积m2;设计单价元/m2;客厅效果图一张及全套施工图。(收费标准:平层30元m2复式45元/m2别墅60元/m2).
三、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四、定金支付方式:委托书签定之日,(甲方定金缴纳参考标准:100平米以下500元,100平米以上150平米以下800元,150平米以上1200元)该单应缴元作为装修设计定金。
五,待所有图纸设计完毕经确认后,甲方如不履行约定:(由乙方为其负责甲方家庭装修施工)甲方必须参照第三条款扣除定金后支付所有的设计费,方能将图纸取走.
六、操作细则及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思路进行设计,交付装修所需要的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
(2)乙方所有方案图纸于10天内完成;(复式及别墅视图纸工作量而定)
(3)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如设计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乙双方相互配合直至设计方案满意为止;
(4)如甲方对已签字认可的图纸要做二次修改调整的,乙方视工作量大小收费;
备注;装修设计定金在竣工结算后退还。
本委托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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