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其次,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
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根据《民法典》第470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等八项内容,这些内容的变化即可认为是合同的变更,当然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因此合同其他内容的变化亦可认为是合同变更。但是合同的变更,不得全部改变合同内容或者改变合同的主要内容,否则就不再是合同的变更,而是合同的更新。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有的合同变更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变更须采取特定的方式如书面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这种约定。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国家项目合同变更的影响
同变更实质上是对合同的修改,是双方新的要约和承诺。这种修改通常不能免除或改变承包商的工程责任,但对合同实施影响很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定义工程目标和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文件,如设计图纸、成本计划和支付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方案、技术说明和适用的规范等,都应作相应的修改和变更。当然相关的其它计划也应作相应调整,如材料采购订货计划,劳动力安排,机械使用计划等。所以它不仅引起与承包合同平行的其它合同的变化,而且会引起所属的各个分合同,如供应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的变更。有些重大的变更会打乱整个施工部署。
(二)引起合同双方,承包商的工程小组之间,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合同责任的变化。如工程量增加,则增加了承包商的工程责任,增加了费用开支和延长了工期,对此,按合同规定应有相应的补偿。这也极容易引起合同争执。
(三)有些工程变更还会引起已完工程的返工,现场工程施工的停滞,施工秩序打乱,已购材料的损失等,对此也应有相应的补偿。
二、变更国家项目合同的承包商要做什么
根据笔者在工作中的体会,为能成功实现通过工程变更增加收入,承包商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把握和灵活利用合同条款,是成功实现变更增加收入的前提条件。
第二,良好的工程质量和令人满意的施工进度将为成功索赔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提出索赔要求的同时,承包商应尽最大努力取得良好的形象进度,确保工程的质量。
第三,索赔历时时间长,期间会遭遇很多困难和障碍,承包商应坚持自己的观点,不屈不挠,据理力争。
第四,要以合同条款为依据,要知道,即使取得了咨询、业主的信任,没有合同为依据,是很难索赔成功的。所以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发现索赔机会,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承包商要培养有工程经验、熟悉合同条款,又有语言能力,能与咨询、业主直接交流和谈判的合同管理人员,这将增大承包商成功索赔的机会。
第六,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应始终关注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对合同管理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七,承包商为获取项目做出的承诺不能违反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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