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可以离婚。
首先,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离婚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离婚。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离婚,可以随时提起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婚姻当事人一方都可以随时提起诉讼离婚。
最后,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如果当事人还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需要一定的条件,即需要双方共同在30天冷静期后的30天内共同去婚姻登记部门共同、亲自申领离婚证。
如果在第二个30天内,有一方没有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民政局也不会发放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用什么手续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申请材料
1、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当事人除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外,还需要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也就是需要当事人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员才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2、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双方拿到这个回执单后就可以回去等待了,这时,30天的冷静期就开始计算了。
(三)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
1、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后悔了不愿意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冷静期内,你可以主动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然也可以不去撤回,而是消极的等待这30天过去。当这30天过去以后,接下来的30天内(也就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不离了。
(四)申请离婚证
30天的冷静期过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的,则需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也就是又一个30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带着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3份(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结婚证
3、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有效身份证件
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之前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需接受婚姻登记员的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继续办理,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不予办理。
(五)登记、拿证
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二、如何办理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