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组成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模较大,经营活动复杂,专业要求高,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明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规定监事不少于三名,但成员人数不设上限,因为监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名监事可以组成一个集体,发挥其作用,应当推选一名召集人,即:,监事会的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由两部分代表组成,因为公司涉及投资者、债权人、公司本身、职工等方面的利益。监事会由两部分代表参加,可以增强对公司的监督权,监事会成员中不设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监事会,又称公司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法定和必要的监督机构。它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立的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制度的内部组织。(1)监事会的宗旨。由于公司股东较为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异较大,为防止董事会和经理层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必要在股东大会上选择这样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与董事的资格基本相同,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公司的非专业人员。职业构成的种类应当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委员等职务。(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是:一是随时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查阅公司的账簿、报表和文件,提请董事会提交报告;二是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三是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复议;第四,公司各级管理层对召回和处罚的建议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