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倒塌了还能否拿到拆迁补偿
房屋倒塌后,进行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如房屋剩余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征地流程包括:
(1)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
(2)发布征地通告。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开展征地调查。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面积以及人员情况进行调查。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调查结果与被收的村、村民和土地上的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5)组织征地听证。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6)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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