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管局能否查出房产是否保存。律师到债务人房屋所在地房管局了解情况。如果它被保存下来了,但是保存的数量少于房子的价值,你仍然可以保存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可以向财产保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
2。诉讼保全的方法是什么。但在特殊情况下,确有书写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备案并附具,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撤回、扣押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些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写明,这些措施必须是肯定的、具体的、不含糊的。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申请时间在起诉前,诉讼程序尚未启动;诉讼保全申请时间在诉讼程序启动后,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诉讼保全不能适用。执行前的保全时间为法律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开始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而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未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终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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