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落户有三种方式,除了买房落户,还有可以通过投靠的方法落户南京户口。
申请条件: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的,请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同时前来办理。
材料:
1、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住址页及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页);
2、父母户口本及复印件(住址页及父母户籍页。户口本上信息应与身份证及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内信息一致,户口、印章齐全);或父母户籍证明。
3、父母及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父母、申请人的各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局章)或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父母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原户籍地址、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三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及上面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父母一方去世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6、申请人现户籍地全部房产证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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