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召开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会审暂行规定》实施,存在较大争议,涉及公共利益,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不规范,法律依据和使用存在较大分歧等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将可能进行集体协商和专家会审。
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审就是指行政复议在审定过程中,复议机关以一定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会商则表示对疑难的复议案件进行专家咨询和协商。相关负责人还透露特别是在适当性审查方面,法制办还将出台相关的细则。比如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对于处罚的数额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法规规定可处罚300元到500元之间。那怎样的尺度合适?这就是适当性审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会有详细的规定出台。
同时,法制办还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接待、办公场所及政府网站公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审理程序及受理机构等事项。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受理,对依法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或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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