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准迁证后落户流程
带上准迁证、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证明;
然后带迁出证明、你的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必须注意:迁出证明是有期限的,必须在上面注明的期限内办理落户,否则会很麻烦。
二、准迁证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无房产产权信息单、若已婚有孩子的话,额外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配偶和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出生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人力资源局给到的调令指标材料等,亲戚房产业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若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
2、办理程序:首先需要拿业主的房产原件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房产立户,可以你自己本人去或是业主本人到场办理;预约好后,最好在预约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带上以上需要的材料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业主可以不用到场。
3、办好后,公安分局会给到准迁证一式两联和一个入户档案袋,都不要拆开,接着再办理后期的手续即可。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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