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避孕套的有效期限,需依据其类别来作具体解析。
首先,若涉及到的是由纯天然橡胶制成的常规避孕套产品,那么它们的保质期一般被设定为18个月。
然而,如果超出了这个限期,则通常情况下并不推荐继续使用。
其次,对于那些采用合成材料如聚氨酯或聚氯乙烯等制造的避孕套,其保质期通常会延长至24个月。
但同样地,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也不建议再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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