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的,可能是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直接履行判决,也可以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后是执行程序。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
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解决的,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提起诉讼的,诉讼结束后,按照判决的结果来执行,对方如果拒绝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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