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4-11 11:03:22 2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如下:

1、因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对租赁物无处分权,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

2、第三人主张权利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如第三人主张抵押权的实现时,因其涉及对租赁物实体的处置,则会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

3、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有权利瑕疵,如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自愿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一、租的房子电器坏了维修费由谁承担

租的房子电器坏了,维修费应按照合同条款来确定由谁承担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赁时,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可分为四个方面:

1、如果租赁物损坏,损失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负责;

2、如果是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4、如果是人为造成的,出租人应当对自己承担财产损失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转租可以拿回押金吗

转租一般不可以拿回押金,但是可以向第三人收取押金。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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