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视频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非法取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作证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手机视频不能作为证据
手机拍监控视频的视频不能作为定罪的独立证据,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也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案件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全文5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