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来说,他们至少需要在狱中度过十五年才能符合出狱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的明文规定,对于此类罪犯,无论是进行过一次或多次的减刑处理之后,他们实际执行的刑期都必须维持在十五年以上,而这其中是不包含缓期执行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