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军人婚姻权利:
一、在法律上坚持保护军婚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非军人的婚姻权利。当现役军人一方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时,配偶要求离婚的,不得征得军人同意;
二、现役军人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的重大法律行为或者其他严重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役军人的下列情形可视为军人的重大过错:
1、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习,屡教不改;
4、现役军人有其他严重伤害夫妻关系的行为。
民法典的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此条款是《民法典》新增内容,充分表明《民法典》对老年群体的重视与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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