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其中一个欠别人钱,可以没收其共同财产吗
当然可行,鉴于这一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力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产权。
同时,必须迅速通知其它共有人。
如果共有财产已经由其所有人进行了细化分配,并得到了债务方的认同,人民法院则有权将其判定为合法有效。
对于在细化分配之后,被执行方所享有的份额内的财产,强制执行的效力依然适用于该财产。
但是,对于其他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需要作出裁决撤销对这些财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
倘若共有物的所有人提出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表发起析产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此过程中,对相关财产的执行将暂时停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应由双方共同拥有和支配:
(一)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等;
(二)生产与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孳息,及投资行为所获取的回报;
(三)由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如专利费、发明奖金等;
(四)来源于遗产或受赠财产;
(五)其他依法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此基础上,夫妻双方对于上述共有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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