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吗?
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1、书写行政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事实上,征地主管部门一般会提前公告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如果被拆迁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就需要执行当地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搬迁义务,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是有可能被强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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