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入户
(1)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
(2)被投靠方已办理《房产证
注意事项
1、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2、“固定居住地”包括市内房管部门安排给本人或父母居住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
3、被投靠人的固定居住地属于祖屋或自建房,因历史等原因确实没有或暂时未办理《房产证,且被投靠人的户口之前已迁入该房屋的,申请人可凭当地村、居委出具的证明提出申请。社区民警对产权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在《入户申请表“辖区民警调查意见”栏中注明调查、核实结果。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有自己的产权房屋
(3)与子女共同生活
注意事项: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注意事项:
1、根据《佛山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第十四条规定,父母亲违反计生政策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本条中的“身边”,是指被投靠的父(母)亲户口所在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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