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分已故子女抚恤金一般就需要按法定继承人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处理,但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于这笔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特别规定,是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获得这笔抚恤金的人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是死亡的配偶,再者也必须是死者生前需要供养的人。
抚恤金不是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的条款来进行处理,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之下,会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获得。
老人在分配的时候一定要确定清楚,不要因抚恤金的分配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因此而协商处理不好的,那么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各自的利益,而且还需要确定清楚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来进行分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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