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离婚后,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需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对被抚养子女都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公证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要求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允许。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程序
(一)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
双方就具体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或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子女方式等问题作出书面约定。
(二)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起诉书及相关诉讼材料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请。起诉书中具体表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意愿,写明变更理由及相关条件。诉讼材料其中包括必要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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