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安置费的补偿期是多久
时间:2023-05-31 15:51:15 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过渡安置费的补偿期限是多久?

法律没有规定移民安置的最长过渡期,因此取决于移民安置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

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由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被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被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二是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住宅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交易和农民自建三种。(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的房屋补偿价格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区位补偿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1。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价格=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同一拆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有多套住宅的,应当按照房屋的结构、等级计算合并补偿。宅基地权属位置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宅基地核定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用房,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使用期限进行补偿,宅基地权属所在地不给予补偿价格。

集体土地住宅补偿单价和住宅用地权属所在地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从化市国有土地权属基准地价和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被拆迁房屋核定建筑面积在人均(25-30)平方米以下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确定;在人均(25-60)平方米之间的,按人均(25-60)平方米确定,按批准的建筑面积确定;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确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家庭,由2人批准;未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由3人批准。同一拆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有多处住宅的,应当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3)农民自行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过渡安置费的补偿期限是多久?在拿到过渡性安置费之前,如果不知道是多少,最好先问一下补偿多少,再同意拆迁。过渡安置费补偿不到位怎么办?我们还需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律师网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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