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2、法律条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应当追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4、不属于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
一、审查起诉到法院会判刑吗
审查起诉到法院不一定会被判刑,但可能性比较大。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开庭审理过后才会宣布是否判刑。
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对此情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审查起诉有哪几种结果
(一)、提起公诉
1、提起公诉的条件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起诉材料的移送
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证人改变证言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程序倒流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三)、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应遵守如下规定:
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存疑不起诉还能起诉吗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度不足,不知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侦查,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作出的最终确认。存疑不起诉并不是绝对不起诉,如果在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存疑不起诉说的简单一些,就是对于刑事案件,暂时还没有掌握到足够充分的证据,确定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鉴于此,就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过也要注意,此时不起诉并不代表之后就不能起诉。若是后面新发现了证据,同时符合起诉条件的话,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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