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单位违法法律规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依法查处并补缴工伤保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自行赔付。
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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