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作为合同签订主体。分公司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但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最终会由法人承担。
一、总公司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都有什么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3、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领取的只是营业执照。
三、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怎么处理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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