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面对新一轮土地确权后的纠纷问题
面对新一轮土地确权后的纠纷问题处理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找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解决,或是请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需要哪些资料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确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资料;
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使用现状调查资料;
6.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
7.界线协议;
8.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
三、确权土地证明怎样写
土地确权证上需要记载土地的基本情况,如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承包经营变更登记、土地承包人的家庭情况、土地权利的经营流转和具体的使用状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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