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机动车保险条款所明确的相关规定,暴雨与洪涝等自然因素引发的汽车损伤属于商业车险范畴内的车损险理赔责任范畴,因此,当车辆不幸遭受水淹时,所产生的诸如施救成本、清洁费用、电气系统损失及内饰部件损害等所有损失均涵盖于车损险的理赔责任之中,保险公司应当对此类情况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其中包含以下几个重要信息:首先,只有在投保了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之后,遭遇类似事件方能获得赔付,仅投保交强险或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在此种情况下将无法获得任何赔付;其次,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施救成本、清洁费用以及电气系统或内饰部件的损失,然而,若车辆因遭受水淹或涉水驾驶而导致发动机受损,则属于车损险的免责事项,即如果由于水淹、二次启动等原因导致发动机进水,那么修复发动机所需的费用将不在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之内;最后,针对因水淹、二次启动等原因导致的发动机进水损坏问题,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涉水险”予以承保。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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