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核定征收实行核定行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按年核定、按月缴纳。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4、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对于经营所得,可采用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具备极大的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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