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须手写的,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亲自签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前述的书面形式包括手写和打印。
一、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多久?
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永久有效。但只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不会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是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材料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冷静期需要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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