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天津人力社保”APP,按照提示注册并登录;
2、在APP首页中点击“核定缴费”;
3、选择“缴费记录查询”;
4、未交费内会显示您待缴费信息,点击该信息可查看详情。
5、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您可以点击“继续缴费”。
6、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7、点击“确认支付”,支付缴费。
8、完成缴费后,您的缴费状态变为“已缴费”。
天津社保缴费最新标准
最新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基数新标准: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费率调整:
1、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3、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个人也要缴纳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非农业户籍人员相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也需按照上述比例参加失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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