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划拨的土地拆迁有没有补偿
时间:2023-05-02 16:32:21 1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原土地无偿划拨,不支付征地费用,拆迁中就没有补偿。

2。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支付征地费用的,应当按照收回土地所在地的现行征地费用给予补偿。

3。原土地使用者取得划拨土地时,支付了征地费用的,按照收回土地所在地的现行征地费用进行补偿;取得划拨土地时未支付征地费用的,不予补偿。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由政府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划拨取得的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期限不受限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没有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国家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转让。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无偿收回,依法转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很多人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土地出让的区别。其实,两者有质的区别,拆迁补偿也有区别。目前,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有国有划拨和国有转让两种方式。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无偿取得土地,尚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有偿取得土地,并按照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缴纳土地出让金。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的限制。比如普通住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品房是40年,综合性住房是50年等等。

7。在拆迁补偿问题上,行政划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一般来说,划拨时没有支付,所以拆迁时没有补偿,但土地出让金需要支付,但拆迁时也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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