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是否真实,符合法定条件。
对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报省民宗委审批。
对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报省民宗委审批。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4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