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证申请流程
办理《残疾证》流程如下:
1、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病历卡(就诊卡)和二寸免冠近照七张向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经区残联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区残联对申请人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照片粘贴处加盖钢印。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2、申请人凭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由医生填写评定表一式三份,经医生签字(盖章)并加盖区残疾鉴定专用章后,由区残联统一到评定医院领取。
3、区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指定医院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批备案。
二、所需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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