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怎么申请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初审公示
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后,由街道(乡镇)民政科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公示。人户分离的,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转交其居住地的社区(村)进行公示。
第三布:审核审定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残联作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由区民政局作出审定意见。审定合格的,通过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发放《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
第四布:发放
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由民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账户。
第五步:复核停发
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半年度定期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从补贴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残疾人补贴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残疾人。
二、护理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全文5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