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04〕26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1月18日起上调美元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具体水平见附件),请各行认真组织落实,遵照执行,确保此次外币利率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自2004年11月18日起,人民银行不再公布美元、欧元、日元、港币2年期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改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并公布。?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文转发至辖区内开办外汇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小额外币存款利率调整表
年利率:%
项目:美元欧元日元港币
活期0.07500.10000.00010.0625
七天通知0.25000.37500.00050.1875
一个月0.37500.75000.01000.3750
三个月0.62501.00000.01000.5000
六个月0.75001.12500.01000.6250
一年0.87501.25000.01000.8125
注:本表从2004年11月18日起执行,带*为此次调整的币种。
附件1: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利率现行利率调整后利率
一、活期存款0.720.72
二、定期存款
(一)整存整取
三个月1.711.71
半年1.892.07
一年1.982.25
二年2.252.70
三年2.523.24
五年2.793.60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1.711.71
三年1.892.07
五年1.982.25
(三)定活两便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
三、协定存款1.441.44
四、通知存款
一天1.081.08
七天1.6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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