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拘留多久后不能再拘留
时间:2023-08-04 02:40:23 2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除非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处罚,否则不管暂缓拘留多久后,都会进行拘留。

所谓“暂缓执行”,是指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暂不予执行,而不是不再执行。对于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后维持,被处罚人未提起行政诉讼的,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诉讼后维持的,该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应当交付执行。

但对于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后,也不再对被处罚人执行行政拘留。

一、暂缓拘留的期限:

暂缓拘留的期限根据被拘留人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所不同,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被拘留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因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限是:六十日;

2、被拘留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因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限是:三个月。

二、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拘留人就同一案件或事实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主体和时间条件。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是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且有一个“时限”的规定,即申请暂缓执行既可以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执行前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社会安全条件。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

三、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适用程序也作了规定:

1、受理被拘留人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2、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社会危险进行审查;

3、对担保人进行审核;

4、作出决定。

四、按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么即不是适格的。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以作为担保人。

不过,做了担保人后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就将要接受30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当事人实在找不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可以选择提供保证金,并且,当事人是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程序

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这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当对处罚有异议,向办案单位书面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般在刚决定拘留,还没有执行前就提交,进了拘留所之后可能相对麻烦一些。

2、申请暂缓执行。再写一个申请,说明实际困难,已经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状态,愿意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交给办案单位。这个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已经在执行拘留了,最好还是书面申请。

3、公安决定。提交申请的时候,公安局会根据情况决定是不是同意。如果不会发生什么社会危险性的话,公安局一般都会同意暂缓执行。如果不同意的话,也会告诉你原因。

4、提供保证人。提供的担保应该与案件没有牵连,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有一定的监管能力,他的责任就是监督被处罚人,避免出现逃避拘留的情况。如果被拘留人逃跑,可以对保证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5、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裁决行政拘留的期限计算的。保证金只是保证不逃避拘留,无论胜诉与否,只要不违背有关规定,是可以退还的。

6、后期的执行。被暂缓行政拘留之后,是不是需要继续执行,是根据复议或者诉讼的结果来定的。结果撤销拘留的,证明行政拘留的决定是错误的,就不需要再执行了;如果结果还是维持,就还要继续执行拘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全文2.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诉讼一审 最新知识
针对暂缓拘留多久后不能再拘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暂缓拘留多久后不能再拘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