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一致,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和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计划实施协调试验计划,相互认可对方之前所作的审核决定,这不仅可以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商标审核的质量和一致性,还可以对双方今后共同认可模式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该计划于2010年2月1日开始实施。
背景
此次试验计划旨在提高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双方商标审核工作的协调性。
协调计划第一阶段开始于2006年5月,内容涉及两国商标法和实践的对比,并对两国以往的200份申请进行了对比。经过第一阶段的努力,双方就多个审核实践统一了步调,而通过对以往审核的回顾,双方在很多问题上是一致的,有73.5%的审核结果相同,而如果双方当时能够共同探讨,该比例将会增加到95%。
在该初始阶段所获得的巨大成果的基础上,双方继而对159份申请同时进行审核,即双方的审核人员就审核结果进行交流,如果出现审核结果的不一致,审核人员则尝试在不违背双方立法和实践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见。在第二阶段中,由于实践和观点的不同而导致的审核结果的不同从第一阶段的21%下降到了8%。此外,有报告显示,一方对另一方先前审查结果的认可将是形成统一审核结果的有效方式。
第三阶段(试验阶段)
出于连通性的考虑,不管是审核实践还是审核结果的统一,客户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得到的审核结果都应当是相同的。审核结果的协调对两国经济关系的巩固和双方政府建立单一经济市场这一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两国商业环境的连通性很明显,2009-2010年数据显示,澳大利亚是新西兰的第二大国外商标申请来源国,而新西兰是澳大利亚的第四大国外商标申请来源国。
计划目标
作为第三阶段的试验计划,旨在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统一:审核决定(在各自的法律范围内),互认的质量担保标准和审计程序,以及操作实践。
为实现第三阶段的目标,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和新西兰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1日开始了试验工作,各方对先前对方所做的审核决定进行了认可。
试验计划的参与者
任何向其中一个国家提交了商标申请,随后又向另一国提出同一商标申请的申请者均有资格参加此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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