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身份证丢失系统后,市民身份证丢失一般只需带户口簿到附近的派出所办理丢失手续,当地明确要求登报声明才能办理丢失手续,只能按当地流程办理。(一)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丢失申报和丢失招聘制度的意见(二)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制度,在附近处理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事务局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有居民户籍簿向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办理补充手续的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可以向附近的户籍派出所或事务局申报丢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充手续。
能登报声明断绝亲子关系吗
不能登报声明断绝亲子关系
所谓的断绝母子关系只是您主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
1、母子关系属于事实关系无法断绝。
2、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的法定义务。
所谓的登报声明解除亲子关系在我国民间常常是一时气愤之下的行为,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的。
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大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权利义务有:
(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
(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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