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转正式工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满且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的,则可以转正。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符合下列情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视为长期用工:
1、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
2、与派遣单位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与派遣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能胜任工作,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务派遣合同审核要点
1、派遣内容。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版情况。
2、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费用问题。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社会保险问题。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二、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的区别
一般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任务为为期限三种。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并且对被派遣者做了一个最低工资的保护,即使没有工作的时候,派遣单位也应该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分开的,通常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与保险费用,但是用工单位也要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相关的福利待遇,做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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