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族能否用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只要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范围内没有住房,就可以申请租房提取,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税票等材料,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
那么,提取额度是多少呢?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所缴之和)的50%。租房提取金额可以累计,职工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我们不妨举例来说明:无房职工2013年8月的公积金应缴存额为1000元(单位缴500元+个人缴500元),且自2011年12月以来均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2013年8月办理租房时提取额=(1000元/月×50%)×21个月=10500元。
如何办理呢?职工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顺便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签订了协议又满足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足不出户在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所提取金额将自动转到职工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上,办理起来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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