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的规定
临时用地,需要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结构上不得超过两层,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设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
临时建筑与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的特征不具有合法性;而未超过批准权限的临时建筑属于合法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的建筑。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了建筑。三,擅自改变使用行者建成的建筑。四,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永
久性的建筑。
以下三种临时建筑违法: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
临时建筑拆迁可以有补偿,具体以是否超过批准期限判定。对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该按照其面积的建设、安装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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